【逃犯條例】陳方安生:港英政府從未打算納入中國內地 林鄭月娥態度不屑一顧

日期:2019-05-14

特首林鄭月娥日前在立法會答問大會上指,回歸前通過的《逃犯條例》不適用於中國,並非刻意安排或害怕回歸後的內地法制,更形容這些都是廢話。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指,當年中國政府從打算參與任何有關引渡法例的本地立法,而港英政府也認識到中港兩地法制存有巨大差異;她又批評林鄭月娥選擇性引用言論,不屑一顧的態度難助與民眾對話。

1997年回歸前後分別擔任最後一任布政司和首任政務司司長的陳方安生指,當年港英政府準備主權移交,就《逃犯條例》作本地化立法時,從來沒有打算將中國內地納入當中。

陳續指,港府認識到中港兩地司法及刑事制度存在巨大差異,有關問題會引來很大爭議及敏感,故承諾在試圖與大陸達成正式的移交或引渡協議前,會廣泛徵詢香港公眾的意見。她又表示,在回歸22年後,中港仍未達成正式協議,證明對修例的擔憂是有根據。

對於林鄭月娥日前在立法會上不點名引述民主黨前主席何俊仁,陳方安生批評她選擇性引用言論,而何俊仁已指出林鄭月娥引用他的言論時斷章取義,故意忽略重要警示。

陳方安生形容,林鄭月娥這種不屑一顧的態度,無助公眾與特區政府之間進行真正對話,亦難以緩解本地以至國際的關注;又認為她強行透過由親北京支持者把持的立法會通過修例並不合理。

林鄭月娥日前引述何俊仁,指他在96年回歸前審議《逃犯條例》時認同,回歸後香港可處理與內地移交逃犯的安排,甚至是被形容為好的參考藍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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